內政部持續落實政府低度管理、團體高度自治之施政精神,以「培力」社團為理念,使社團成立後得以順利推動會務,自107年起委託「社團法人」舉辦「社團經營管理研習基礎班」,透過研習與討論,以提升社會團體自主管理能力之提升及會務運作績效。
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為發揮社團成立的宗旨與目標,今年(111年)更是首度移師中部及南部舉辦課程,南部則是選擇今、明(17、18)二日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10樓會議室舉辦課程,邀請專業講師,協助111年新立案之社會團體,了解相關單位與社會團體相關法規及管理注意事項內容作說明,提升社團自律能力,增進社團和諧與管理效率。
課程內容針對社團法人在法律、稅務、財務、資源、章程等由專業講師進行深入講解說明及座談互動,使社會團體對相關法規及社會資源之了解與認識,提升社會團體推動業務整體影響力建構社團品牌口碑,不僅以公益為導向,更落實社會參與建構良善公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