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社區大學及其從業人員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重影響之衝擊,教育部特向行政院爭取編列第2波特別預算紓困經費1.5億元,於5月7日發布相關紓困振興辦法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凡社區大學於今年2月至6月期間全面停課達1個月,或任一期學員人次較前一年度相當期間減少達百分之十,便可以申請「減輕營運困難補助」,補助項目包括專任人員薪資、場地設備租金及其維護、行政管理費等費用,最高補助新臺幣200萬元。
至於因社區大學受影響之社區大學講師,若任一個月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50%,且未具本職或退休軍公教人員身分,得跨校累計後申請「講師酬勞補助」,每月最高新臺幣2萬元,至多補助3個月。
教育部表示,社區大學講師須於今年6月30日前向任一任課之社區大學送件申請,社區大學則最遲於7月10日前向教育部送件申請。詳情可如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6A5751A0E877EE53&s=F49DD5B6312F4F5F 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站,或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官網https://eysc.ey.gov.tw/Index.aspx 查詢相關教育部防疫紓困申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