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報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自今年3月1日實施,部份事業單位與勞工對於新修規範在運用上仍有不熟悉之處,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4月23日在華園飯店舉辦第四場「2018企業人資菁英領航營」活動,邀請勞動法令名師沈以軒律師擔任講師,以此次修法對業界影響最大的「輪班制更換班次之間隔休息時間彈性放寬」為主要講題,並說明輪班制勞工倘有延長工時情事,應注意更換班次後休息時間不足法定標準等,提醒企業及早因應。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第三組召集人林進添致詞時表示,今天有許多上市、上櫃企業如雷科、台灣三井、中鋼運通、台灣亞細亞、日月光、智崴、瑞儀光電、台虹科技等約250位公司負責人、人資主管出席聆聽,顯示企業對於勞動權益之關注,已及共同努力促進勞資雙方和諧,值得肯定。
林進添指出,行政院南部中心為讓勞資雙方瞭解新修勞基法的實務運用,除了本次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到南部向企業人資詳加說明最新勞基法修法重點暨企業因應之道,今(107)年已分別針對企業人資、大學及一般民眾等不同身分舉辦30餘場勞動權益宣導講座,增進勞資關係和諧,才能攜手共創事業永續及遠大的發展,讓勞資雙方共存共榮。
沈以軒律師說,此次修法對企業影響最大或疏忽的應是輪班制於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未來勞檢單位除了看班表及刷卡紀錄,更將會瞭解是否有「輪班制更換班次」情形,因此沈以軒律師建議企業如有數個班次安排勞工輪替值勤,應先行盤點於換班時各班次間是否有連續休息11小時以為因應,尤其注意該休息時間,係指自勞工實際下班時間起算至下個班次出勤前,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又勞工請(休)假之時段,均屬原約定工作日,惟允免除原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出勤義務,不得納入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休息時間計算。
此外,沈以軒律師也提醒企業應重新檢視勞資會議代表選任過程與會議召集程序,尤其勞資雙方召開勞資會議時,應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辦理選舉程序、勞資雙方協商代表性、會議出席人數及決議等事項,以避免勞資會議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