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報導】勞基法修正案通過,明年起勞資雙方面臨新的勞動關係與休假條件,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今天(19日)舉辦「新修勞基法因應與配套分析」講座,提醒民間各相關業者審慎修訂勞動契約與工作規範因應,行政院南部中心執行長黃義佑表示,勞基法修正案終於修正通過,解決紛亂已久的不確定因素,大家可以繼續往前邁進。
講座在行政院南部中心大樓舉行,包括民間企業主管、相關人事單位、會計、行政人員、律師等約80多人聆聽並認真筆記,提問一籮筐,氣氛熱烈;行政院南部中心第三組召集人林進添等在場。
黃義佑致詞就勞工加班給薪問題和與會者問答互動,他表示,勞基法修正案終於在今年12月6日由立法院通過10 條修正案,雖然結果未盡如人意,終究解決紛擾;他指出,勞基法修法三大目的,即落實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及檢討特休制度。
講師鄒靜修強調,雖然只修訂10條,卻有很多全新名詞與概念,例如休息日及加班費計算、新增特休日核計、折算與通知程序等,很多實務操作及觀念都須逐一釐清,以期有效促進勞資合作,減少爭議。
他表示,行政院南部中心會持續將尚未公布的勞基法施行細則與配套措施,適時向大家說明以利促進勞資和諧、順利推展業務。
鄒靜修說,一例一休明年元旦上路,勞基法修正案規定勞工每7天要有1天例假日、1天休息日,並刪除7天國定假日,新進員工年資滿半年可獲3天特休。
他指出,明年起休息日如加班,加班前2小時可獲1.33倍加班費,2小時後可獲1.66倍加班費(直接進位,不能四捨五入)。例假日部分,只有天災或突發事件,老闆才可要求員工例假日加班,但要給2倍薪資當加班費,還要給員工補休1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