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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衛福、法務、環保專區
食藥署啟動「114年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
日期:114-03-20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國道及快速道路為國人南來北往的交通要道,尤其連續假期大量返鄉及出遊車潮,使國道服務區及交流道周邊餐飲業者成為民眾飲食及休息的首要選擇,爰食藥署規劃「114年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業者作業環境與從業人員進行稽查,並抽驗供應的餐食等,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本次專案稽查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烹調技術士持證比、食品業者應保存來源文件等,同時針對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進行查核,如牛(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重組肉或注脂肉食品標示等項目,另抽驗即食食品或各式調味醬等,並依產品類別分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及防腐劑等項目。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倘GHP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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