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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衛福、法務、環保專區
國民健康署「推動兒童發展篩檢與聯合評估」說明
日期:114-05-0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為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本署透過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找出疑似發展遲緩者轉介聯合評估。醫療機構並依據評估的結果,讓有早療需求的兒童接受健保支付之早期療育醫療,以及社會及家庭署提供之社區療育資源。

推動兒童發展篩檢:

為早期發現發展遲緩兒童,本署運用專由醫師使用之標準化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並自113年7月1日起提供「未滿7歲兒童6次兒童發展篩檢」,並訓練兒科、家醫科,以及「非兒科或家醫科但已具備幼兒專責醫師資格醫師」,以提供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截至114年4月23日,於113年完成兒童發展篩檢訓練,並已取得服務資格醫師共2,546位,包括兒科醫師2,209位、家庭醫學科醫師284位,以及「非兒科或家醫科但已具備幼兒專責醫師資格醫師」53位,占所有「非兒科或家醫科但已具備幼兒專責醫師資格醫師」總數(85位)之62.4%。

此項兒童發展篩檢為新上路之服務,本署仍持續宣導鼓勵家長平日進行「發展監測」,觀察記錄孩子發展情形,依補助時程帶孩子接受「發展篩檢」,初步統計113年上路半年之利用率為44.7%,將持續加強宣導家長善用本項服務。

持續擴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量能:

為使發展篩檢後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進一步接受評估,本署持續擴大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家數,由111年52家增加至114年88家,重點中心由113年10家增加為114年17家,預計提供4萬3,957人次的發展評估服務。

接受聯合評估之個案依遲緩類型可能需接受2至3次以上評估,故提供之「人次」,係以預估需接受兒童發展評估個案之「案次」計算。

提供偏鄉地區服務:

目前全國總計有1,206家醫療院所提供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在88個偏鄉地區當中,有71個地區有1家以上兒童發展篩檢醫療院所,另10個地區可由「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提供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支援,其餘7個地區,本署將與地方政府協調整合在地或鄰近篩檢服務機構資源,並優先輔導該區衛生所之符合條件醫師參加教育訓練,以在地提供篩檢服務。

針對64個應提供外展聯合評估服務之偏鄉地區,自113年已全數納入補助地方政府協調各聯合評估中心提供外展服務規劃,於113年依各區評估需求完成58個地區總計102場次外展服務,114年預計提供104場次服務,並可依在地需求增加服務地區及場次。

持續關注全國各地區篩檢服務機構與醫師資源分布,針對不足地區優先鼓勵具資格醫師參與訓練,並檢視各地區實際利用率,協調當地資源調度予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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