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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工商、勞動
立法委員關切台電公司大林廠職安問題,職安署回應說明
日期:114-10-09資料來源: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立法委員關切台電公司大林廠職安問題,職安署回應說明

有關立法委員於今(30)日召開「驚爆!台電電廠罔顧職安公安 不防爆 還助燃」記者會,提及「台電電廠大林電廠砸近80億更新改建,竟使用不防爆設備零件,罔顧職安、公安」一情,職安署說明如下:

一、職安署每年度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要求勞動檢查機構對公告列入應符合安全標準及完成檢測驗證之產品,進行抽驗及市場查驗,確認登錄之具防爆性能或構造之管配件應依法符合安全標準及張貼TS安全標示,如發現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理並通知改善,以確保事業單位工作者安全。

二、職安署已與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對台電公司大林電廠內設置防爆電氣管配件進行查驗,因須配合現場運轉使用狀態,目前僅完成簡易樣品初篩之查驗及測試,後續尚待拆取實體樣品完成精確比對後,查驗結果如有發現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可處20~200萬元罰鍰。

三、職安署仍將持續依職安法推動相關產品抽驗及市場查驗,以確實監督公告列入應符合安全標準及完成檢測驗證之產品符合標準,如發現及查證確有不法,將依法處理。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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