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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工商、勞動
線上線下都要防!數位網路職場性騷,雇主防治責無旁貸
日期:114-09-16資料來源:勞動部
附圖_線上線下都要防_數位網路職場性騷_雇主防治責無旁貸

隨著網路日益普及與數位科技迅速演進,職場的溝通更加多元便利,卻也帶來了更多NG職場性騷擾態樣。依據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統計,113年通報申訴件數共計1,577件,其中「數位或網路實施職場性騷擾」之案件數,上半年47件占2.9%,下半年109件占6.9%,顯示此類性騷擾有增加趨勢,雇主不可不慎。

勞動部提醒,職場運用通訊軟體進行業務溝通或視訊會議,常有工作過程中,主管或同事未經同意傳送性要求、具性意味或猥褻的文字、聲音、不雅的圖畫、照片或影像等NG言行造成對同事性騷擾。另外,在辦公場所公然展示或播送與業務無關具有性意味的照片或影片,例如:以手機展示裸露的照片、利用辦公室電腦螢幕觀看不雅影片,致在場其他人感到被冒犯或不舒服。情節更嚴重的,包括將受僱者的影像製作成不雅內容、偷拍、強迫拍攝,甚至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個人私密資料等,透過數位或網路方式實施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性騷擾行為,都屬於職場性騷擾的態樣。

勞動部強調,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採取適當的措施,避免被害人再度受到性騷擾;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啟動調查程序,對性騷擾事件之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適當的調查程序;如查證性騷擾行為屬實,對行為人為適當的懲戒或處理等。雇主如未盡防治義務,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勞動部呼籲,職場上的數位或網路性別暴力,對被害人的影響深遠,除了性騷擾行為本身造成的傷害外,因為網路的特性,可能被散布或難以刪除,對被害人造成難以回復的創傷。雇主應正視數位環境下的性騷擾風險,積極預防並妥善處理,包括落實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提升受僱者對於性騷擾的識別與應對能力,強化事業單位內部的申訴及調查機制,以審慎的態度積極處理,並同理被性騷擾者的感受,給予必要的協助。此外,更應透過相關的追蹤、考核及監督機制,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避免相同事件或報復情事之發生。

勞動部亦編訂「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提供事業單位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的措施、處理流程之參考,相關資源可查閱勞動部就業平等網(網址:https://eeweb.mol.gov.tw)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或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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