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太陽光電系統工作場所監督檢查 確保工作者作業安全
勞動部職安署為督促太陽光電系統業者落實施工安全管理,於今(113)年針對電力設備容量500千瓦(KW)以上案件實施勞動監督檢查,並對違反規定業者處以罰鍰及停工處分,初步統計迄10月已對104家維運廠共實施檢查375工地次,計處分40次停工及489萬元罰鍰。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已將太陽光電納入能源轉型關鍵策略之一,但光電相關設備於安裝、使用及維運階段,工作者往往必須於高處及高壓電等高度風險作業,故災害主要類型為墜落、感電;據統計,我國近5年太陽光電相關重大職業災害累計超過20件,且比例有逐年升高之趨勢,故業者除應落實職安法令規定外,另應透過風險辨識、分析及評估加以制定各項防災策略,強化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及維運管理,以確保職場工作安全。
職安署表示,將持續協助光電產業完備安全衛生標準化契約及圖說,推動各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呼籲廠商積極防災,及加強太陽能施工作業開口安全防護、督促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設置安全上下設備等安全設施,以降低屋頂設置光電設備作業環境風險,保障工作者工作安全。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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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安全防護
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
設置安全上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