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Go To Center block
:::
農業、財政、內政、交通
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9月正式開跑!
日期:115-08-31資料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本(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辦理申報。

本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系統再升級,於申報系統就符合前揭免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新增e化繳稅節點,透過節點登入申報系統,身分認證完成,即可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稅款,操作界面更簡化、友善。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符合以下條件者,本年度免辦理暫繳申報:

一、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二、獨資、合夥組織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三、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四、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本年度新開業者。

五、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六、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

七、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適用所得稅法第67條及第68條規定之營利事業。

該局特別提醒,本年度暫繳申報相關資訊已登載於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ntbca.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專區」項下,並請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營利事業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