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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財政、內政、交通
販售、使用偽造號牌行政罰及刑法併罰,切勿以身試法!
日期:113-07-15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局
有關媒體報導,假車牌暴增、治安隱憂一事,公路局表示,號牌之型式、顏色及編號皆由交通部定之,且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若不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之號牌皆屬無效憑證。如涉及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等情事,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另製造、販售、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
公路局表示,對於使用偽造號牌案件,公路局、高速公路局及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已透過跨機關合作,並持續針對特定車輛及範圍加強查緝;若經相關機關通報疑似遭偽造車牌,公路局將於車籍中註記,以利各機關查緝。公路局也將建立偽造號牌黑名單,與地方政府停管及警察機關合作,透過聯合通報機制查緝,黑名單中車輛若停於道路者,除開單、移送外,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警察機關查獲使用偽造號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單,並會依刑法第212條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目前已有多起案送偵辦及判決有罪案例。
公路局提到,目前號牌已有多道防偽措施,為遏止不法已研議增加數道防偽機制。另針對號牌遭偽造之受害民眾,公路局將會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補救措施。至於利用網路平台販售偽造號牌,公路局亦已多次主動追蹤相關連結請業者下架,且將數起販售資訊移請警政署偵辦中,從源頭阻斷不法管道,籲請民眾切勿於網路平台等管道購買偽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違反行政罰及刑法。另網路社群平台將商請其他主管部會協助封鎖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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