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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財政、內政、交通
農業部啟動樺加沙颱風畜牧災害救助及專案輔導措施 協助農民度過難關
日期:114-10-02資料來源:農業部
圖卡說明

  樺加沙颱風對花蓮地區造成農業災情,鳳林鎮及光復鄉因受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影響受損嚴重,農業部啟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專案輔導機制,於9月30日公告花蓮縣鳳林鎮及光復鄉為辦理114年樺加沙颱風農業(畜牧)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協助花蓮受災農民度過難關。

  農業部表示,截至9月30日17時,花蓮縣政府查報樺加沙颱風已造成畜牧損失達新臺幣175萬元,其中因受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影響,導致光復鄉、鳳林鎮畜牧場及飼養戶因淹水而傳出災情,並恐有畜禽因泡水發生延遲性損失情形,農業部決定公告花蓮縣鳳林鎮及光復鄉畜牧全品項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另針對畜禽舍或畜禽遭洪水沖失,導致畜禽損害數量難以計算及事後難以勘驗,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由受災鄉(鎮、市、區)公所勘查認定,並以受災畜牧場現場殘留跡證、飼養紀錄、監控影像或農戶切結等方式,作為勘查佐證資料,以利災損認定與救助辦理。

  農業部指出,為協助災區農民儘速復建、復養,以恢復生產,該部另啟動樺加沙颱風災後復原措施,相關補(協)助項目說明如下:

(一) 畜牧專案補助(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者)

1.畜禽舍結構:依飼養畜禽種類,補助畜禽舍(含屋頂),最高補助比率為總價金額80%,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

2.畜牧設施(備):堆肥舍、飼料桶最高補助比率為總價金額80%,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

(二) 畜禽飼養復養協助(領有畜禽飼養登記證者)

1.畜禽舍結構:依飼養畜禽種類,補助畜禽舍(含屋頂),最高補助比率為總價金額50%,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50萬元。

2.畜牧設施(備):堆肥舍、飼料桶最高補助比率為總價金額50%,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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