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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衛福、環保、法務
「連續三年榮獲行政院文化部指導補助」與事實不符,公平會開罰
日期:114-07-24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4年7月23日第1761次委員會議通過,獨家傳媒國際有限公司於發送邀約採訪手工藝產業業者之電子郵件中宣稱「本計畫連續三年榮獲-行政院文化部指導補助」,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邀約信宣稱「本計畫連續三年榮獲-行政院文化部指導補助」,予人印象為獨家傳媒公司曾連續三年獲得文化部指導補助,但經公平會調查,獲得文化部補助的是獨家傳媒公司負責人的其他公司,且係受疫情影響之紓困補助。另據文化部表示,未曾補助獨家傳媒公司,也未授權「獨角傳媒」、「獨角文化」等旗下公司或品牌進行邀訪或商業推銷,亦未曾同意獨家傳媒公司將該部掛名為指導單位,因此該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業者若想要在廣告上強調獲得政府機關補助以彰顯自身服務優勢或具公信力,應與事實相符,避免觸法受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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