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報導】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25日下午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鳳山分局合辦「所得稅制優化與遺產贈與稅」實務講習,所得稅制優化於今(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正式施行,行政院南部中心加強宣導,說清楚、講明白。
講習特別邀請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吳淑金分局長、陳秋雪專員分別主講「所得稅制優化方案」與「遺產及贈與稅法令」,與會者包括高雄市地政士、計帳士、會計師工會、房屋仲介業者及一般民眾等约150人參加,提問熱絡。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修正重點包括薪資所得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至20萬元、中低所得及育兒家庭之幼兒學前扣除額由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以及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最高稅率由45%降為40%。
吳淑金分局長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自去(107)年1月1日實施後,個人居住者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今(108)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就個人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擇一有利方式申報。另外,她也提醒民眾利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經由系統軟體多達10種計算方式進行試算,能快速找出最有利的納稅方式來辦理申報,省時又便利。
陳秋雪專員提醒民眾,可善用歷年贈與稅免稅額,配偶相互贈與,子女婚嫁贈與。遺產稅案件方面,除了生存配偶在財產較少的前提下,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遺產稅案件之外,繼承人亦可向國稅局查調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綜所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贈與資料清單、遺產稅課稅資料參考清單,遺產稅信託課稅資料參考清單、遺產稅死亡前二年移轉財產明細計6種表單,但請特別注意不在清單內之遺產仍應申報。